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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26章 嘴欠的代价

    “事情有进展了?”孙博文见到他,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“嗯,省里直接派调查组下来缉捕,把那伙人的老窝一锅端了。搜出来不少没来得及出手的古董,还查到一部电台。”

    “电台?这性质可严重了。”孙博文神色一凛。

    “可不是嘛,上面可重视了。你猜,他们的老窝在哪儿?”

    “这我哪猜得到?”

    “就在派出所后边那条巷子,来了个灯下黑。要不是你们提供了大概范围,短时间内根本抓不到。这下你们可立大功了。”

    “结案了吗?”

    “没那么快,牵涉的人太多,且得查一阵子呢。我来就是让你们放宽心,你们已经安全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好。”

    曹东亮来去匆匆,孙博文却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“菀菀,你说,咱们真没事了?”

    “还是小心点儿吧,万一还有漏网之鱼呢。”

    林菀并没有收到系统反馈的功德值,证明这件事还远远没有结束。

    或者说,还没有抓到关键人物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上报这件事很谨慎,可万一呢?

    “你说的对。咱们下班就回家,别到处走。”

    “好,听师傅的。”

    其实,有踏雪在,林菀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。

    既然孙博文愿意下班就回家,他们完全可以同路,两个人的安全就都有保障了。

    当晚,寻宝鼠带回来一棵五十年份的人参,品相非常好,放在一个做工精美的丝绒盒子里。

    林菀只能通过神识了解它的情况,根本看不见。

    所以,干脆没拿出来。

    新林镇本来就不大,加上五百米的限制,寻宝鼠不能每次出去都找到好东西也正常。

    等回到向阳大队,林菀决定带它上山转转,一定能找到不少好东西。

    陆斯年已经好几天没看见林菀了,特别是晚上一个人躺在炕上的时候,抓心挠肝的根本睡不着。

    萦绕心底的不安就会被无限放大,大到让他恐慌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下工,他就直接骑上自行车直奔镇上。

    周志刚这些天一直盯着他,就是想知道林菀在哪儿上班。

    既然娶陆红梅不能换个轻松的活儿,不如去找林菀要她那份工作。

    即便只是个学徒,那也比在乡下当个泥腿子强啊。

    为了能跟上陆斯年,他特意找大队会计借了自行车,远远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陆斯年思妻心切,根本没在意后面多了条尾巴,只顾着闷头往前骑,脚蹬子都快踩出火星子了。

    跟在后面的周志刚可没有他那么好的体力,还没走一半路就累成了狗。

    张着大嘴,吐着舌头,不停喘粗气。

    要不是有拿到工作的念想撑着,他真是一步都蹬不动了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跟到镇上,陆斯年却拐进一条巷子就不见踪影了。

    周志刚跟得急,差点一头撞墙上。

    “草,陆斯年,你赶着投胎去吗?骑那么快干啥?”

    陆斯年没有去国营药店,而是直接去了孙家。

    刚好林菀和孙博文下班回来。

    “菀菀,工作还顺利吗?累不累?”

    “我每天就负责分拣药材,这也是为了学习药理。不用交学费,还有工资拿,一点儿都不累。”

    见林菀笑得眉眼弯弯,陆斯年慌乱的心瞬间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“原来,只要看一眼,我的心就安定了。”陆斯年眼里终于噙满了笑意。

    当晚,他在孙家吃完饭才离开。

    林菀送他到大门口,顺便把那棵五十年份的人参给了他。

    “这东西值钱,你要是有门路就卖掉,没有的话就先放着。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

    陆斯年根本没问人参的来路,林菀给他,他就收着。

    媳妇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保管,一定是信任他。

    此刻,周志刚正躺在回向阳大队必经之路的一片苞米地里。

    不是他不想回去,是实在走不动了。

    他又累又饿,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。

    不是没想过在镇上吃顿好的,可他的口袋比脸还干净,连买碗面条的钱都没有。

    这会儿回大队,也过饭点儿了,希望知青点有人给他留饭吧。

    这样想着,他拼尽最后的力气终于爬到路边,远远就看见哼着小曲往回走的陆斯年。

    “陆记分员,救,救救我!”

    他拼命呼救,可发出的声音却气若游丝。

    还是陆斯年发现路边趴着一个黑影,停下查看,才发现是他。

    “周知青?你怎么在这儿?”

    “我,我想去镇上寄信。太饿,走不动了。”

    陆斯年狐疑地看他一眼,除了一身狼狈,也没看出什么。

    毕竟是一个大队的,不能见死不救。

    陆斯年把他扶上自行车后座,一手扶着大队会计的自行车,一手控制自己的车把。

    “坐稳了。”

    “诶,谢谢。”

    周志刚眼前还是一阵阵发黑。

    知道靠跟踪陆斯年找林菀这条路是2走不通了,得想别的办法才行。

    “陆记分员,你去镇上看林菀了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她在哪儿上班呢?还好吧?”

    “跟你有关系?”

    “我不就问问吗?你那么紧张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别人媳妇的事,你少打听。”

    周志刚一噎。

    可他拼掉半条命想找的女人,怎么能轻易放弃?

    “我和林菀是从小一起长大的,你是不知道,她在纺织厂大院多受欢迎。只要随便冲谁笑一下,那些小年轻就恨不得把命都给她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我媳妇有魅力,你羡慕不来。”

    周志刚,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人是不是有毛病?我是那个意思吗?

    我明明想让你认为林菀水性杨花,怎么就抓不住重点呢?

    既然暗示听不懂,那就直说吧。

    “其实,娶媳妇还是要找老实本分的。像林菀那种整天花枝招展的,早晚得出事……”

    “吱嘎!”

    陆斯年使劲踩一脚刹车,周志刚猝不及防重重撞在他背上,就像撞到了南墙,鼻血狂飙。

    “滚下去!”

    陆斯年也不等他反应,直接把他从后座上扯下来,重重摔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陆记分员,你干啥呀?我就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给我闭嘴。”陆斯年冷眸扫过去,“再让我听见你说我媳妇坏话,我就割了你的舌头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的可是实话,你别不当回事。”

    周志刚根本没意识到危险,只当陆斯年恼羞成怒了。

    一个不能人道的瘸子,偏偏占着一朵娇花,这不是上赶着让人绿吗?

    “啊!”

    陆斯年飞起一脚,直接把他踹进苞米地,骑上车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“哎,你别走啊……”

    眼看着天越来越黑,周志刚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嘴太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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